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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校职评办通【2023】1号文件通知要求和申报评审工作安排,现将申报人个人业绩和年度考核、职业道德考核情况公示如下:
公示期为11月11日—11月17日,公示期间,若有异议,可通过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人文艺术学院职称晋升考核推荐组反映。
办公电话:18011150026;手机:13881210055;
E-mail:272515066@qq.com
2023年人文艺术学院职称评审公示附表.xls
人文艺术学院职称晋升考核推荐组
2023年11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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